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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gust 10

    八月

    因为ZINC这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长出了不接电话的坏毛病,我只好跑到这里来宣布行程了。(这实在并非我愿意,尤其在回国时间这么短的情况下。)
    我25-26号肯定在南京的,ZINC你要是良心发现来看到了就在那个时候回来吧。 
    August 09

    ISSUES(2)

    我知道有人一定要因此鄙视我的。如今我已经深切的体会到,如果要用中文讨论法律问题,我真是一个彻底的文盲啊。 

    ISSUES

    1. 其实很多看起来很好玩的case,其中关键的法律问题都是完全不相干且极其枯燥的。比如说上周我们的一个移民案件,背景是移民局大肆搜捕了一个工厂,逮捕了500个人,把他们从波士顿送去德州关起来,又进行威胁恐吓。听起来应该是很好玩的吧,报纸上也大肆报道的。但是其实在我们手上,唯一的问题是联邦法庭又没有权力听这个案子,跟其中的威胁,恐吓,苦难,完全没有任何关系。
    今天接手一个烟民集体告万宝路的案子,他们诉称万宝路用light来欺骗他们抽了更多的香烟。这类案子近年来从来没有谁告赢过,不过这不是我关心的内容,这个案子其实也只有一个法律问题,就是当联邦法在类似问题上已有规定的时候,公民是不是还可以以州法为依据来起诉。这种问题的答案一向是可能可以,可能不可以。Angry
    2. 今天随机关心了一下,发现联想,IBM的并购是Clifford Chance做的。顺便关心了一下他们的网站,发现他们的北京分所基本上是完全本土化的。完全。
    3. 今天发现我家邻居的前男友,哥哥,我的二房东的姐姐,都是律师。这世界上的律师还真是多呢。其实念什么学校也没有那么多不同,邻居的哥哥是U. Wyoming毕业的,据说学费一年只要我的1/10,还不是也叫做attorney。Sarcastic
    以上。
    周末又要搬家了。
     
    August 06

    智力

    黄同学连给我写信都不忘叫我要开发我们家两只猫的智力。 我只好每天勉为其难的抱着我家小胖子在厨房走来走去:看,那是猫汤锅,这是爆炒猫肉用的菜锅,你要是不听话呢,我们就做红烧猫肉,大煮猫汤,大蒜辣椒炒猫丁......
    我家小胖子学习了那么久,今天终于长进了。我抱着她去看骨头汤,跟她说,你看,这是萝卜猫肉汤。她害怕得喵呜了两声,往我怀里钻了钻。

    逻辑感

    要等上完了一年的法学院才能体会到最初来到美国的时候老师说的事情:亚洲人通常逻辑感不强,容易直接跳到结论上去。我没学过中国法,不知道中国法是怎么推论的,但是common law确实像逻辑题,我们写brief,opinion,缺了任何一个步骤都是会出乱子的。(假使真的写了这样一个bried出来,等到开庭辩论的时候发现庭上坐着的是selya和lynch,这乱子就出大了...)
    黄同学常常说我正是因为学了法律才脱离出了文科生的思维方式。我现在倒真是一下就能听出别人的逻辑漏洞,然而这也未见得就有多大帮助。好比说前两天跟搬家公司打交道,问他们东西到了的时候是不是需要当场检查,否则保险就无效了。对方立刻跟我说我们是有保险的呀。我只好指出来,有保险和保险有效是两回事,对方诅咒发誓跟我说他们是正规公司,所有的货物都是有保险的。我垂死挣扎的又揭示了两回,最后还是只有作罢。
    所以说对于那些有逻辑感的人来说,世界并不因为他们的逻辑感而变得更加方便快捷,除非他们把自己关在一个小世界里,和外界老死不相往来。
     
    August 04

    终于

    终于可以免费使用学校的gym啦,哇哈哈哈。而且现在law school的分舵就在我家街对面,幸福生活呀幸福生活。
    可惜我已经忘记了怎么游泳了...... 

    单身生活天敌

    经过三年加一个暑假的经验,我终于总结出来,在美国这个地方,一个单身女性最大的天敌,并不是搬家修车买米这种听起来很耸人听闻的事情。这些事情,一旦经济条件稍微好转,总可以找到人帮忙。就算是买菜这种私人的事情,都有PERFECT WORLD这种专门给人做PERSONAL ASSISTANT的公司。可是有人帮你买,并不意味着有人帮你吃。而在美国,不要说COSTCO这种,就算是普通的中国店,买菜都是巨大的一包。
    所以我最头疼的就是保持食物新鲜的问题。无论按什么样的量做,总要吃2天以上。偶尔稍微忙一点,在外的时间多了一点,我的冰箱里就会堆积满了陈年的水果,颜色开始变化的汤,还有冷冻层里的,我已经不记得什么时候购买回来的肉类。初来PROVIDENCE的时候买过一小盒泰国辣椒,现在三个月过去,中间扔过两次坏的,竟然还没有吃完,竟然还没有吃完!
    如此回想起来过去的一年真是天堂啊。每天都要做新鲜的菜,而且做得不够多的话,黄同学第二天午饭就没得吃了。像我这样受过良好的粒粒皆辛苦的同学,到了现在就尝到了身边没有老公的苦果。
    说到黄同学,这个人每次要温柔一下,总是要挑我完全措手不及的时候,今天我收到一封信,很没有经验的随即跑到隔壁的咖啡店吃早饭,结果自食苦果,在咖啡店里面稀里哗啦的哭,又舍不得丢下刚买好的BAGLE和冰咖啡落荒而逃,于是把一个暑假的人都丢光了。

    唧唧复唧唧

     
    对一个豌豆王子来说,时下那些高级的床上用品,要么太硬,要么太滑,要么太容易皱起来杠着,要么轻飘飘的不服帖,再不然就是有个莫名其妙的花边蹭着脖子让人睡不着,总是不如小时候常见的棉花胎套上软棉布那么温存体贴,富有质感。
     
    今天跟奶奶抱怨起这个来,才知道她少小离家之前,就纺得好纱,织得好布,弹得好棉花。可惜现在弄不到那些机器了,要不然等吴同学回来,把这个手艺传给她,那是多么好啊!——中国人拿Harvard JD的吴同学也许不是第一个,同时还会做菜的,保不齐也还有三两只,居然还会织布的,那一定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了。
    August 02

    废话匣子一旦打开

    就会像我今天一样。
    我今天上班破例做只动手不动脑的工作,法官又不在,于是干脆听ipod。我的ipod对我来说几乎是回忆的匣子,所有的中文曲目都停留在2003年。我今天很可耻的在听到《吻别》的时候激动了一下下。这些陈年陈歌,偶尔又听到的时候还是会觉得有点触动的。虽然那真是一首大白话的歌。
    暑假里还很没有品的看上了一本网络小说,哎,实在是太没有品了。Maye同学都不好意思公布名字。 

    案件

    顺便想起来,昨天偶们判了一个大案子。可惜我现在不能泄露案情呢,过两天再写吧。 

    十四岁

    昨天和前天又在波士顿开庭。每天早上5点起床,兵荒马乱不提。
    我们法官带了他14岁的外孙来参观。这孩子看起来跟新英格兰地区所有良好家庭出身的内向十四岁男孩没什么区别:穿Brooks Brothers的blazer,打条纹领带,脸上还有青春痘的痕迹。他刚刚开始跟我们讨论案情的时候,我并没有在意。不过稍微听了一会儿我就傻了:这孩子跟我们讨论联邦法庭是否有jurisdiction的技术问题!他跟我们讨论案件,也用和我们一样的vocabulary说话。今天回到法院跟秘书Karen说,她说,那可不,这孩子11-12岁的时候,Duke就想把他招进去当大学生了,被他家人拒绝了,说是要正常的生活。
    真可怕呀,真可怕。
    周三下午正好Justice Breyer在,于是这孩子就幸福的跟着他外公去见Justice Breyer了。留下我们这一群clerk, intern,在感慨有个在巡回法庭当法官的外公是多么幸福啊,我们的14岁是多么的不同啊。Michelle说,14岁的时候我还在看MTV频道呢。大家纷纷附和,看来MTV果然是不分国界的,所有青少年都看的频道。
    回想起来,14岁是多么的遥远阿,当时我还从没自己要离开南京呢。